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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制度

发布时间:2018-06-21

川师大四中计算机网络教室管理规则

一、网络教室设施系学校公共财产,计算机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学科教师应通过主管部门协调所有网络教室,并注意填写好《计算机网络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三、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进出网络教室。进入网络教室时,应换鞋或采用其他方法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且不得携带无关物品进入。

 四、计算机软硬件维护应由专人负责。

 五、非本室管理人员严禁打开机箱、更动网络拓扑结构、移动设备位置,也不得随意安装各种软件。

 六、计算机网络财产应单独建帐,建立分类明细帐,帐物相符。

 七、设备设施的调入调出应有明确记载,每学期至少清理一次,并定期维护、清理、报损。

 八、凡出口与外部其他网络连通的网络教室应具备对网上有害和不健康信息进行防范的硬件过滤措施或软件查杀系统。

 九、出现有意损坏,应追究当事人责任,根据情况责令照章赔偿。

  十、计算机设施设备(包括硬件、软件)概不外借,确系工作需要,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及时归还。

 

川师大四中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网络设施系学校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全校师生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校园网络要有完备的防雷、防静电、防盗、放火、防潮、防磁的设备盒措施,

三、学校必须制定《网络事故预案》,全校师生应掌握其相关内容。当发生紧急事件时按照《网络事故预案》进行处理。

四、校园网络管理人员负责学校主干网络的运行、维护和维修,保证学校教务管理、政务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电子音像图书等各项管理的正常进行。

五、校园网络管理人员应定时查看网络日志,屏蔽含有有害信息的网页。

六、全校师生须在网络管理人员的指导和要求下正确使用办公室、各教室的计算机,未经允许不得安装与教学和学习无关的软件,严禁在网上传播不健康的内容和有害信息,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网络做与教学管理和学习无关的事情。

七、全校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八、全校师生在发现有害信息时,应该及时向校园网络管理人员报告,并保护现场及相关资料。

九、全校教职工应对所使用的数据实行三级分布式备份,做好定期备份,在紧急时刻立即备份。

  川师大四中实验保管制度

一、帐物清楚。仪器、器材、药品调入、购入、调出应有明细帐,每学期盘点核查一次。

二、仪器、器材、药品等应有记录卡,每件有标签,编号,以便查找。

三、确保教学需要。任课教师应在实验前三天书面通知实验管理员。实验管理员应在课前准备好仪器、器材、药品。

四、搞好维修保养。每件仪器按说明书进行常规保养,并按不同性能与要求,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磁、防锈、防腐蚀、防虫蛀等工作。

五、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剧毒药品应专柜存放,搞好通风、防止事故发生。

六、严格借物制度。本室仪器不能任意取用,不能挪作它用。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教师学生课外需用仪器应办理借物手续,并于规定期限内归还。

七、执行赔偿制度。仪器、设备是国家财产,应加爱护,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川师大四中实验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一、为了确保教学设备的正常运转,尽量促成教学仪器设备完好无损,提高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必须坚持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二、教学仪器设备实行定期保养,一般是一月一次重点保养,半学期一次全面保养,及时做到加水、加油、充电、换电、防腐、防尘、防锈等。

三、教学仪器设备实行不定期维护,任课教师和实验人员发现教学仪器设备有故障,应及时维护、维修,提倡自行维修。

四、提倡任课教师和实验人员自制教具和改进教具。

五、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情况,使教学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

川师大四中实验仪器借还制度

一、任课教师在教学中需要教学仪器设备必须填写借物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归还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归还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在教学仪器设备借出期间,丢失或损坏者照价赔偿。

三、教学仪器设备一般不借出学校,特殊情况下,必须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实验人员按期清理教学仪器设备。每期末清点教学仪器设备,并及时分类归还,做到帐物相符。


川师大四中实验准备预(试)做登记制度

一、为了确保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的顺利进行,任课教师和实验人员必须充分做好实验准备和实验预做。

二、实验准备人员和实验预做必须根据实验教学计划统筹安排,既保证教学顺利进行,又保证实验人员的合理安排实验设备的正常进行。

三、实验准备必须在实验前3—5天内由任课教师向实验人员提出申请登记,实验人员准备好后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在实验前1—2天内亲自预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提出补救方法和措施,确保实验成功。

四、任课教师和实验人员必须及时填写实验准备预做登记表,填写时任课教师要准确填写好实验时间、实验名称、实验分类、实验器材出处等项目。实验人员要做好实验准备情况。

五、实验人员和任课教师在做好实验准备和实验预做后,要分别签字备查。


川师大四中学生实验规则

一、实验前应根据教师指导做好准备,了解实验目的,内容和实验步骤,完成后应按要求独立完成实验报告。

二、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保持实验室安静。

三、进入实验室,应在指定位置就位,清点仪器、器材、药品、发现不符合立即报告教师,实验结束应及时清点整理,向教师报告。

四、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取回或带走。

五、严格执行操作规范,防火、防毒、防止触电事故,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保证实验安全。

六、节约水电、药品,爱护设备、仪器,损坏公物应主动报告,主动赔偿。

七、爱护卫生,每次实验后应认真清洁实验设备和实验室。


川师大四中实验(记录)日志制度

一、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都必须进行实验记录,填写实验日志,以便总结实验教学的经验教训,并由实验室妥善保存备查。

二、实验日志填写的主要内容有实验时间、教材章节中的实验序号、实验名称、实验分类和实验情况等栏目。

三、实验情况记录栏目内主要填写实验效果、仪器、器材的使用消耗、事故及处理情况等。

四、实验日志每班一册,由学习委员或科代表课后如实填写,签字后交任课教师核实签字。

五、主管实验电教的教导主任必须每月一次检查实验日志填写情况,核实后签字(章)。


川师大四中实验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一、任课教师、实验人员和学生都必须爱护仪器、药品,尽量保持仪器完好无损,提高仪器的使用率。

二、除正常损坏消耗外,凡不按规范操作造成损坏的一律照价赔偿。

三、任课教师、实验员和学生丢失的仪器一律照价赔偿。

四、赔偿者先持实验人员填写的赔偿通知单到总务处交费,然后再凭交费单据到实验人员处登记,实验人员要督促检查,不得遗漏。

五、实验人员必须按时填好仪器赔偿记录册,并保管好交费单据备查,每月小计,期末总计,及时上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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